為持續協助具創新能量之中小企業順利取得營運所需資金,本基金「促進企業創新直接保證方案」辦理期限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修正適用之研發計畫(詳附件),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
發文字號:保證規劃一字第1126807361號
檔案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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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規劃一字第1126807361號函 |
2023-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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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2 |
保證規劃一字第1126807361號函_附件_促進企業創新直接保證方案修正對照表 |
2023-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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