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協助赴新南向國家投資之中小企業取得所需資金,修正本基金「協助中小企業赴新南向國家投資融資信用保證要點」第九點規定,延長辦理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詳附件),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
發文字號:保證規劃一字第1126806893號
檔案編號 |
檔案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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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規劃一字第1126806893號 |
2023-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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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
2 |
附件_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協助中小企業赴新南向國家投資融資信用保證要點暨第九點修正對照表 |
2023-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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