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改善貸款
適用對象
符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所定之污染土地關係人,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本國中小企業或本國人。
保證融資額度
以改善作業所需經費八成為上限,最高不得超過 5,000 萬元。並須符合下列規定:
1.申貸對象屬企業者,總額度不得超過其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無實收資本額者以資本總額計算。
2.申貸對象屬個人者,總額度不得超過其財產清單之二分之一或近一年綜合所得之兩倍。
1.申貸對象屬企業者,總額度不得超過其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無實收資本額者以資本總額計算。
2.申貸對象屬個人者,總額度不得超過其財產清單之二分之一或近一年綜合所得之兩倍。
貸款利率
中華郵政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1.45%為上限
保證成數
最高 9 成
保證手續費率
按 0.375%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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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