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中小型事業疫後振興貸款信用保證
適用對象
中小企業或僅辦理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並為原申貸紓困振興貸款事業、疫後時期營運困難事業、或停業再出發事業資格之一者。
保證融資額度
第一類:3,500萬元;第二類:400萬元;不受本基金作業手冊企業保證融資總額度之上限限制。
貸款利率
第一類:最高依郵儲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0.5%(機動計息);第二類:100萬元內,最高依郵儲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機動計息);超過100萬元,最高依郵儲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0.5%(機動計息)。
保證成數
第一類:最低8成;第二類:最高10成
保證手續費率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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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承貸金融機構應先向經理銀行取得額度編號後,再向信保基金申請信用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