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4.0-教育事業資金紓困貸款信用保證來囉!!
適用對象: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私人或團體設立之以下機構:
1、短期補習班。
2、私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3、私立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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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1. 適用條件有關比較基礎期間及所得總額計算基準之期程。
2.提高營運資金貸款(薪資與租金)金額至600萬元。
3.延長申請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
更多資訊請參考貼圖懶人包
詳情請見本基金官網紓困振興專區
https://www.smeg.org.tw/basic/?node=10118
教育部紓困專區
https://www.edu.tw/COVID-19/Default.aspx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2021-06-08
- 更新日期:2021-06-09
- 點閱次數: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