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信用保證融資之金融機構


  信保基金已與44家本國金融機構簽訂委託契約辦理信用保證業務,其營業單位總計約有2,000多個單位,中小企業可直接至任何一家銀行之營業單位辦理。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簽約之金融機構一覽表如下:
簽約金融機構
中央信託局
中國農民銀行
交通銀行
台灣銀行
台灣土地銀行
合作金庫銀行
第一商業銀行
華南商業銀行
彰化商業銀行
華僑商業銀行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台北富邦銀行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中國輸出入銀行
高雄銀行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台北國際商業銀行
新竹國際商業銀行
台中商業銀行
台南區中小企業銀行
花蓮區中小企業銀行
台東區中小企業銀行
華泰商業銀行
陽信商業銀行
聯邦商業銀行
中華商業銀行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復華商業銀行
建華商業銀行
玉山商業銀行
萬泰商業銀行
寶華商業銀行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大眾商業銀行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
安泰商業銀行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慶豐商業銀行
中聯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
台南第三信用合作社
三信商業銀行